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管理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维护本会正常运行秩序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章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全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三条 会员管理遵循合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,保障本会健康有序发展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从事的专业或业务与本会的业务范围相关;
(四)单位会员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经营或开展业务;
(五)个人会员应当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,品行良好,无违法违规记录;
(六)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第五条 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申请:单位会员提交《单位会员申请表》等相关材料;个人会员提交《个人会员申请表》等相关材料;
(二)本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的,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;
(三)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接纳的,由秘书处颁发《会员证》,并自批准入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会网站、刊物等平台公示。
第六条 单位会员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代表,每个单位会员只能选派一名代表。
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
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;
(四)查阅本会章程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及常务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的知情权;
(五)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;
(六)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;
(七)有权提请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合理意见和建议;
(八)有退会自由的权利;
(九)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;
(二)遵守本会章程;
(三)遵守本会决议及各项管理规定;
(四)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,促进本会事业的发展;
(五)积极参与并协助本会开展活动,及时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信息资料;
(六)按照本会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;
(八)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四章 会员管理
第九条 本会建立会员档案与会员数据库,对会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。
第十条 单位会员应指定专人与本会保持联系,会员代表、联络员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;个人会员的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,均应及时告知本会秘书处。
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(一)无故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二)无故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团体活动;
(三)已不符合会员资格条件;
(四)单位会员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(登记证书)或注销登记的;
(五)个人会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(六)其他依法依规应当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形。
第十二条 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及本办法规定的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第十三条 会员被暂停资格期间,其在本会的相应职务、权利与义务中止。
第五章 退会
第十四条 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会。退会应向本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,并交回《会员证》。
第十五条 本会秘书处收到退会申请后,报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;批准后,会员资格终止,秘书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的相应职务、权利与义务自行终止。
附录A
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
单位会员申请表
单位会员基本情况 | 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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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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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/业务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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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金 |
| 单位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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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营业额 |
| 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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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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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姓名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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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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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自愿加入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,遵守促进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。
单位盖章: 法定代表人签字(盖章): 日 期: | ||||
附录B
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
个人会员申请表
个人会员基本信息 | 姓 名 |
| 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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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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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 |
| 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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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| 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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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| 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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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| 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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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工作简历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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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自愿加入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,遵守促进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。
申请人签字:
日 期: | ||||
填报说明:
1. 每个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均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。
2. 申请表须由本人签字;单位会员回执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3. 申请表中的信息应当据实填写。